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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再见了,代购❗ ❗ 再见了,微商❗ ❗

    信息发布者:吴娟123456
    2018-12-30 11:45:36   转载

    再见了,代购!再见了,微商!国家正式出手!下周开始实施



    企业家思维 昨天

    电商法来了,

    代购微商们会凉吗?


    01全球首部电商法

    目前,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制定过电子商务法。美国没有,欧盟没有,日本更没有!


     毫无疑问,这一次中国成为了世界领头羊。

    早在2013年,中国就以1.8万亿电商交易额雄踞全球网络零售市场之巅。4年后,等来的不是均贫富,而是鸿沟进一步拉大——2017年,中国电商零售额突破7.1万亿。

    这说明中国电子商务不仅成为国民经济中坚力量,而且也成为了全球最大电商经济体。

    于是,全国人大直接牵头,各路精英济济一堂,目的只有一个:制定出一部法律,完善行业规则,推动中国的电商引领世界!


     由国务院12个部门联合起草,历时5年修正,前后4次审议,至此终于尘埃落定!
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这意味着剁手党们从此可以放心买买买,中国将全面迎来一个法制电商新世界!



    戳视频了解一下


    ↓ ↓


    有网友担心,那从1月1日开始韩国的化妆品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、欧美的代购……还能照常地进行代购吗?答案是: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,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!


    划重点:

    1、不管是什么代购,都需要营业执照,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;


    2、需要缴纳税务,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;

    3、没有中文标签、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。

   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。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。


    02


   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?


   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:


    即将在2019年初实施的《电商法》,对代购这一类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做出了明确定义。


    其中,“个人代购”符合“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”“从事销售商品”“提供服务”以及“经营”的几大要件,被纳入了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的范畴。

    直接点理解就是:淘宝、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、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、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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